| 葡萄牙黄金居留许可计划 2012年8月9日,葡萄牙通过了新的移民法,即29/2012号法案(Act n.29/2012 of August),该法案是对23/2007号法案(Act n.23/2007 of July 4)的修订。根据这一新法案,葡萄牙外交部和内政部于2012年9月3日颁布了11820-A/2012号政令(Order n.11820-A/2012),这一政令自2012年10月8日开始生效。由此开始了轰动全欧并引起投资者高度关注的葡萄牙置业移民。这一新的投资移民法案,就是葡萄牙的金居计划(Golden Residence Permit Programme),也称作黄金居留许可计划。 申请人资格 1、年满18周岁之非欧盟国家公民; 2、持有效申根签证入境葡萄牙不超过3个月; 3、无判刑超过一年的刑事犯罪记录; 4、满足法定投资要求。 惠及家庭成员 以下家庭成员可随申请人同时获发居留证: 1、申请人配偶; 2、未成年子女; 3、申请人及配偶之父母。 投资数额 以下三条,满足其一即可: A.转入葡萄牙不低于100万欧元的投资本金; B.至少创造30个就业岗位; C.购买不低于50万欧元的房产(根据葡萄牙2013年3月的最新移民法案的变更,申请人必须在申请金色居留许可之前,向开发商账户存款50万欧元)。 投资期限 从获发居留许可之日起,投资时间不低于5年。 政府收取的移民费用 申请费:500欧元(递交申请时缴纳); 居留证费:5000欧元/人(按家庭成员人数收费,办理居留证时缴纳); 延期费:2500欧元/人(按家庭成员人数收取,办理居留证延期时缴纳)。   老政策下的居住要求: A.第一年累计住满30天; B.此后,每两年累计住满60天。 2013年新政策下的居住要求: 第一年- 7天; 第二年第三年 - 共14天; 第四年第五年 – 共14天。   永久居留 具备以下条件即可申请获发永久居留证: 1、持有居留证满5年; 2、具备基本葡萄牙语知识; 3、无判刑超过一年的刑事犯罪记录; 4、继续符合最低投资要求。 入籍 持有居留证满6年,并通过基本语言测试,未有判刑三年或以上的刑事犯罪记录,即可依法申请入籍,领取葡萄牙护照。申请人配偶(结婚满3年)及未成年子女,可随同申请入籍,领取葡萄牙护照。 |